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罗德曼马刺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罗德曼马刺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身高201cm,体重100kg
丹尼斯·罗德曼(Dennis Rodman,1961年5月13日-),前美国篮球运动员,司职大前锋,以擅长争抢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著称,防守时像蠕虫一般扭动身体并黏在对手身上,被球迷戏称为“大虫”。在球场内外,罗德曼各种争议性的举动也令他备受瞩目。
身高:201cm
体重:100kg
丹尼斯·罗德曼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,1993年被交易至圣安东尼奥马刺队。1995-96赛季,罗德曼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,联手迈克尔·乔丹,斯科特·皮蓬组成“铁三角”组合
丹尼斯·罗德曼(Dennis Rodman),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,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,司职大前锋,绰号"大虫"(The Worm) 。
丹尼斯·罗德曼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,1993年被交易至圣安东尼奥马刺队。1995-96赛季,罗德曼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,联手迈克尔·乔丹,斯科特·皮蓬组成"铁三角"组合,并于当赛季常规赛收获72胜10负的历史第2好战绩。在1995-96赛季开始到1997-98赛季,连续三年夺得NBA总冠军,建立公牛王朝。1999年加盟洛杉矶湖人队,2000年加盟达拉斯小牛队,在1999-00赛季为小牛队效力12场比赛后于2000年3月8日宣布从NBA退役。退役之后的罗德曼曾参加海外联赛,并于2006年正式宣布退役 。
所以96年那年,罗德曼35岁。
罗德曼是一位极具争议的 NBA 球员,他在场上的表现和行为经常引起争议,但他仍然被认为是一位伟大的篮球运动员,这也是他能够进入名人堂的原因之一。
罗德曼在场上的表现非常出色,他拥有出色的篮板球能力和防守能力,这使得他成为了一位非常出色的球员。他在职业生涯中赢得了五个 NBA 总冠军,并被评为最佳防守球员两次。这些成就足以让他进入名人堂。
此外,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非常长,他在 1986 年进入 NBA,一直效力到 2006 年,期间他效力于活塞队、马刺队、公牛队和湖人队等多支球队。他的职业生涯总得分虽然不高,但他的篮板球能力和防守能力非常出色,这使得他成为了一位非常重要的球员。
尽管罗德曼的行为和言论经常引起争议,但他在篮球界的影响力和贡献是不可忽视的。他的篮球成就和对篮球的贡献是他能够进入名人堂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虽然Dennis Rodman在场上的行为引起了争议,但他的篮球成就无可置疑。他是一位出色的防守球员和篮板球手,曾5次获得NBA篮板王和2次获得年度最佳防守球员。此外,他还是5次NBA总冠军的获得者。除此之外,他还在篮球场外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。因此,尽管他的行为可能不受欢迎,但他的篮球成就和贡献使他成为名人堂的合适候选人。
这个问题表达的不够准确,首先在马刺波波维奇手上也不是说没有好的表现,毕竟在94年马刺的战绩也是62胜20负,只不过西部决赛输给了休斯顿火箭,这个战绩放到今天也依然是很不错的表现。在公牛确实是完成了三连冠,但是我想没有几个人跟乔丹在一起敢刺头吧,毕竟这已经是第二个三连冠时期的乔丹了,再加上禅师调教人跟波波维奇不一样,波波维奇是军人出身,喜欢的是邓肯这样勤勤恳恳老老实实的人,坚决不允许罗德曼这样行为怪异的人出现在马刺对里,所以从罗德曼本人来看不一定能看出来谁好谁坏
如果讨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主教练,波波维奇和禅师杰克逊肯定是最热门的候选人,两人分别帮助各自的球队夺得了多个总冠军,这也证明了两人的执教能力。但是罗德曼在公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,可是在马刺的表现并不好,这能证明禅师比波波维奇更强么?
禅师杰克逊的执教能力是毋庸置疑的,手上超过两位数的总冠军戒指证明了他的成功。波波维奇的执教能力也是得到球迷认可的,帮助马刺夺得五个总冠军,并且培养了多名超级巨星,也证明了波波维奇的执教能力,所以不能因为罗德曼而表示波波维奇不如禅师杰克逊。
马刺波波的管理一直要求严谨守纪,服从。这跟波波军队出身的背景有关。再加上后来的罗宾逊也是这种背景,所以马刺的文化有了这样的基调。而且从后来波波与“船长”杰克逊还有莱昂纳德的关系也看出了,波波的军事化管理并不能征服所有人,当然所有管理方式都是这样。
红牛的优势是球队有联盟第一人,历史级的第一人,除了罗德曼想要的冠军还有更高的曝光度。罗德曼为了个人利益也会更想待在红牛。而且武林盟主的地头上敢造次的人毕竟不多。
同时,我认为这种能力与执教能力关系没那么大,更多的是管理能力或者说更衣室关系协调能力,当然周边同事的影响不容小觑。
所以,我认为这个不影响我对波波执教能力的怀疑。在我心中波波的执教水平仍然高于禅师。
罗德曼在马刺的时候,马刺的教练并不是波波维奇,而是鲍勃·希尔。波波维奇的执教生涯从96~97赛季才开始。那个时候罗德曼已经在公牛队了,波波维奇从未执教过罗德曼,所以在他手里面什么的完全谈不上,你提出的问题有错误
套用五月天《你不是真正的快乐》里的一句歌词:“你不是真的那么莽,你的凶恶只是你涂上的保护色!”
作为公牛王朝第二次三连冠的三巨头球员之一,“大虫”罗德曼给人的印象是一副放荡不羁、不易接触、容易炸毛的浪子形象。在乔丹的纪录片《最后一舞》中,罗德曼丝毫不介意外界对自己的评价,毫无保留地将过往那段放荡的历史呈现在观众面前。罗德曼真的如镜头里塑造的那么不堪吗?恐怕未必如此,事实上,论球商,罗德曼可以说丝毫不必那些历史级名宿差。
罗德曼在1986年第二轮第27顺位才被活塞选中,这个起点,可以说相当的低。一般来说,这种顺位的球员,逆袭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,需要付出的努力远非长人可比。对于二轮靠后顺位的球员,球队签下他们,主要看中了他们的廉价,不会着力培养,不给球员和上场时间的保证,相当于让球员自生自灭。
这种情况下,这类起点的球员,很早就意识到竞争的残酷性,他们会逼着自己,去做“讨好型”人格的球员。即,像猎物一样时刻紧盯球队的需求,像苦行僧一样打磨自己的,像石缝里的苍松一样汲取养分、野蛮生长。他们很清楚,如果做不到这一切,那么,等待自己的就只有被淘汰的命运。
所以,在活塞,哪怕只是一个青涩的小年轻,罗德曼早早地学会了坏孩子军团的那一套,凶横的防守,不知疲倦的奔跑,守住每一个篮板。罗德曼知道自己并不擅长进攻,所以,他必须让自己有一技之长,让教练不得不用自己。这就是罗德曼在早年就下苦工打磨防守技术,特别是篮板和卡位的原因所在。
在NBA,防守专家们,无一例外地都有自己的一套绝活。他们都有相似的共性,要么脏,要么阴,要么狠。总而言之,如果你想做一个低调谦逊斯文的防守人,在那个年代的NBA,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。为了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好惹,球员们大多会从外形上下功夫。横练一身筋是最基础的要求,纹身、刺字、染发,带忍着发带等,每一个球员,都有自己的小妙招。罗德曼选择的是纹身和染发,这让他更容易成为全场的焦点。
罗德曼的蜕变,源于他从马刺时期开始,和流行天后麦当娜走到了一起。就像贝克汉姆与辣妹维多利亚,体育明星和娱乐明星的结合,多少都会受到后者的影响,在流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,罗德曼着力打造自己放荡不羁的人设。在这个过程中,罗德曼收获了很多镁光灯,他开始尝到了甜头。
可以这么说,自从和麦当娜交往以后,罗德曼既是一个球员,更是一个演员。演员的最大特点是,懂得在适当的时间用适当的方式表现自己,争取最大的曝光。镜头之外,天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的。
这就能够解释,为什么罗德曼的职业生涯,仅仅只有5次被驱逐出场。凶狠只是他的表象,聪明却是他的内里。人们只看到了他凶悍的防守,却往往忽略了他在关键时刻的克制,以及冲突发生的时候,及时置身事外的果断。甚至,有的球迷可能忽略了,在NBA,还有一种角色,我们叫他“巨星保镖”。他们在球队中的定位,就是为打架而生,发生冲突,第一个冲到前面,被驱逐,自然也是队内重要球员的挡箭牌。
很显然,从马刺到公牛后,罗德曼已经不仅仅是一名防守悍将,而是一名重要球员,球队更不需要他上前去“打”。
大块头有大智慧,面相凶恶的人内心也可能温柔似水。别被“演员”罗德曼的外表欺骗了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罗德曼马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罗德曼马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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